# led球泡灯技术规范
# 前言
led球泡灯技术规范按照GB/T 1.1–2009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》的规定编制。本规范规定了LED球泡灯产品的分类,技术要求、能效要求、检验方法、包装和贮存方面的要求。本规范适用于室内照明用LED球泡灯。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406 灯头的形式的尺寸
GB 17625.1 电磁兼容、限值、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电流输入≤16A)
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试方法
GB/T 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
GB/T 24824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
GB 24906 普通照明用50V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
# 术语和定义
# 1.1 LED球泡灯LED bulb
由LED光源、驱动电路、散热装置等组成,采用现有的接口方式(如螺口、卡口方式,E26\E27\E24\B22等),用于代替传统白织灯的一体式自镇流LED灯泡。
# 1.2 额定值
rating LED照明产品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其特定数值。(该值及条件由本标准规定,或由制造商或销售商规定。)
# 1.3 额定功率
power rating 厂家标称的在额定电参数条件下LED照明产品工作所耗费的功率。
# 1.4 初始光能量
initial luminous flux LED照明产品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。
# 1.5 初始色温
initial color temperature CCT0 LED照明产品的色温初始值。
# 1.6 初始光效
initial luminous efficacy of light source
LED照明产品发光效率的初始值。
# 1.7 初始色温指数
initial color rendering index Ra0 LED照明产品显色指数的初始值。
# 1.8 光通量维持率
luminous flux maintanance LED照明产品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点亮,在寿命期间内一特定时间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之比。如:1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为96%,表示为96%[1000h]。(光通维持率用百分比小时)表示。
# 1.9 灯具配光特性
lamps and lanterns distribution of light characteristics
LED灯具发射可见光的光度(如照度、发光强度等)分布。
# 1.10 可控式灯具
controlled luminaire 通过改变电参数进行亮度、色温、亮度和色温同时调节,实现单控制或多灯控制的灯具。
# 1.11 开关次数
off and on times LED照明产品加电或断电的次数
# 分类方法
# 按接口类型分类
采用了现有的接口方式可分为螺口(用大写字母E来表示)、卡口方式(用大写字母B来表示)。如:E27/E26表示螺口灯头,后面数字表示螺口直径。
# 按功率大小分类
按照LED球泡灯的额定输入功率,用整数表示,分为3W、4W、5W、6W、7W、8W、9W、10W等规格,具有小数的按数理统计取整数表示(即4舍6入5逢双),不足2位数用0代替。
# 按照相关色温区间分类
LED球泡灯的色温应该符合表所示的额定色温区间
分类 | 标示色温CCT(K) | CCT(K)误差允许范围 |
---|---|---|
N 暖白色 | 2700 | 2725±145 |
N 暖白色 | 3000 | 3045±175 |
N 暖白色 | 3500 | 3465±245 |
Z 正白色 | 4000 | 3985±275 |
Z 正白色 | 4500 | 4503±243 |
L 冷白色 | 5000 | 5028±283 |
L 冷白色 | 5700 | 5665±355 |
L 冷白色 | 6500 | 6530±510 |
# 按照显色指数分类
按照产品显色指数划分为Ⅰ档和Ⅱ档。
其中Ⅰ档:Ra≥80;Ⅱ档:70≦Ra<80。
# 按照可否调光分类
C类:具有控制功能
U类:不具有控制功能
# 命名规则
LED球泡灯产品的命名必须包含以下内容
编号 | 组成 | 表示意义 | 示例 | 示例表示意义 |
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2位大写字母 | 用途及光源类型 | NL | 室内用照明灯 |
2 | 2位大写字母 | 灯的类型代号 | QP | 球泡灯系列类型 |
3 | 2位大写字母和数字 | 灯的安装方式 | E27 | 灯头类型 |
4 | 1位大写字母 | 控制功能 | U | 无控制功能 |
5 | 1位大写字母 | 色温 | N | 暖白色色温 |
6 | 1位大写字母 | 色温 | N | 暖白色色温 |
7 | 1位大写字母、1位数字及2位字母或数字 | 开发序号 | A0xx | A型,流水号为0,xx由制造商确定 |
注1:用途和光源类型代号由2位大写字母“NL”组成,表示“室内用LED照明灯”。
注2:灯的类型2位大写字母,由以下规则定义:
QP——球泡。
注3:球泡灯的安装方式由1位大写字母和数字组成,由以下规则定义:
E27——灯头为E27类型的球泡灯。
注4:球泡灯的安装方式由1位大写字母和数字组成,由以下规则定义:
C——具有控制功能;
U——不具有控制功能。
注5:电源功率代号,包括1位大写字母和1或2位数字组成,由以下规则定义:
1)交流电压定义规则;
2)用交流电压供电的灯具,数据前加“A”再加额定功率的数字,单位为W。
注6:色温代号,用1位大写字母表示。
注7:开发序号,包括1位大写字母、1位数字和2位字母或数字,其中1位字母表示产品的设计代号,2位数字表示产品的改进流水号,2位字母或数字由制造商确定其它特性。
# 技术要求
# 安全要求
# 电磁兼容要求
- 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 17743的要求。
- 输入谐波电流应符合GB 17625.1的要求。
- 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/T 18595 的要求
# 光电技术性能要求
功率: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,LED球泡灯实际消耗的功率P与额定功率Pm之差应为|P-Pm|≤1W。
功率因数: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,其实际功率因数应满足表的要求。
实测功率 最低功率因数要求 其他要求 实测功率≤5W ≥0.50 实测功率因数+0.5≥功率因数的标称值 实测功率>5W ≥0.50 实测功率因数+0.5≥功率因数的标称值
# 初始光通量
在额定输入电压和频率条件下,LED球泡灯工作2个小时后测试的光通量称为初始光通量。初始光通量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5%。
# 初始色温
在额定输入电压和频率条件下,LED球泡灯工作2小时后测试的色温称为初始光通量。初始色温应满足表的要求。
分类 | 标示色温CCT(K) | CCT(K)误差允许范围 |
---|---|---|
N 暖白色 | 2700 | 2725±145 |
N 暖白色 | 3000 | 3045±175 |
N 暖白色 | 3500 | 3465±245 |
Z 正白色 | 4000 | 3985±275 |
Z 正白色 | 4500 | 4503±243 |
L 冷白色 | 5000 | 5028±283 |
L 冷白色 | 5700 | 5665±355 |
L 冷白色 | 6500 | 6530±510 |
# 初始光效
在额定输入电压和频率条件下,LED球泡灯工作2小时后测试的光效称为初始光效。初始光效不低于标称光效的95%。
# 初始显色指数
在额定输入电压和频率的条件下,LED球泡灯工作2小时后测试的显色指数称为初始显色指数。出示显色指数应满足表的要求
初始显色指数要求 | 其他要求 |
---|---|
Ra≥70 | 初始显色指数≥显色指数标称值-3 |
# 灯具的调光控制特性
灯具设计可接受模拟或数字调光控制信号,调整输出电流,按照整灯功率实现最少2级或无极调光。
# 寿命要求
# 寿命
LED球泡灯保持正常燃点至光通维持率衰减至70%的累积燃点时间。
# 光能维持率
灯具在额定输入电压和频率下点亮3000小时时,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6%;在点亮6000小时时,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2%。在额定寿命小时时,其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70%。
# 开关试验
产品经15000次正常开/关试验(30秒开,30秒关)后仍能正常工作。
# 外观要求
- 标准型:类似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外形。
- 非标准型:制造商自定义的外形。
- 非标型LED球泡灯的外形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,且灯头应符合GB/T 1406系列的要求。
# 能效要求
LED球泡灯的能效等级遵循表的评价,能效等级以初始光效η来衡量。η的单位为流明/每瓦特,即1m/W。
能效分级 | 初始光效(lm/W) |
---|---|
1级能效 | η≥100 |
2级能效 | 80≤η<100 |
3级能效 | 60≤η<80 |
# 工作环境的要求
LED球泡灯在表3-7所示的温度及温度环境下正常燃点及工作。如超过表要求的须依据生产或销售商产品标示。
工作温度 | 工作湿度 |
---|---|
-20℃~45℃ | 30%~90% |
# 试验方法
除另有规定的项目外,全部试验均应在环境温度为25℃±2℃,相对温度最大为65%的无对流风的环境中进行。 整个测试期间,电源电压应稳定在±2%以内,电源电压的谐波含量不得超过3%。 各项试验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进行,灯具应置于自由空间中,发光面的法线方向朝下。
安全方面应依据GB 24906的相关要求进行测试。
#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
- 无线电骚扰特性应依据GB 17743标准要求进行测试。
- 输入谐波电流应依据GB 17625.1标准要求进行测试。
- 电磁兼容抗度应依据GB/T 18595标准进行测试。
# 光、电性能测试
- 灯具的光、电性能(包括整灯功率、功率因数、初始光通量、色温、初始光效、显色指数、光效)应依据GB/T 24824的要求进行测试。
- 调光特性试验按照整灯光通量实现最少2级或无极调光,0~100%光通量变换期间LED球泡灯不得出现闪亮。
# 寿命试验
# 样品选择
测试样品数量不少于3支。试验中,灯具不得出现 任何故障、烧毁,否则不合格。
# 寿命值
寿命应依据GB/T 24824附录D推算LED球泡灯光通量下降到起始值的70%的时间,即寿命推算值。
# 光通维持率
光通维持率应依据GB/T 24824的相关要求进行测试。
# 开关试验
产品经15000次正常开/关(30秒开,30秒关)试验后仍能够正常工作。
# 外观检验
采用精度不小于0.05mm通用量规或量具检验。尺寸误差应不大于制造商的规定。外观要求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。
# 检验规则及合格判定方法
# 检验的分类
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# 出厂检验
- 灯具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能出厂。
-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。依生产商抽样标准进行抽检,对于抽检项目检测不合格的。应加倍抽样进行检查。复验合格后,方可包装出厂。复验不合格,则定此批产品不合格;其他项目不合格,应采取修复措施,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。
#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进行
- 新产品的生产试制定型定时;
- 定型产品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-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- 出厂检验的样品从批量生产中抽取4件,最小批量不少于30套。如果灯具的光、电及颜色性能有不合格项,则判定为不合格。其他项目若有不合格项,应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,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,仍不合格,则定型检验为不合格,检验项目如表5-3-1所示。
# 标识、使用说明、包装、存储
# 标识
LED球泡灯产品本体上至少包含以下清晰且不易擦掉的信息;
- a) 额定电压/功率;
- b) 额定功率;
- c) 来源标记(可以是商标、制造商识别标记或责任销售商的名称)。
产品包装盒上至少应包含以下清晰且不易探掉的信息:
- a) 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、地址及商标;
- b) 产品的名称和型号;
- c) 产品的初始光通量、初始色温、初始光效、初始显色指数及能效等级;
- d) 产品的额定电压、额定功率和额定频率;
- e) 产品的质保年限;
- f) 产品的使用环境要求;
- g) 是否能够用于调光器的说明;
- h) 其他使用限制的说明;
- i) 其他有关标志。
# 使用说明书
针对可控LED灯泡,需在说明书中特别标适用的调光器类型,或说明查询方法。
# 包装
包装应安全可靠,在产品的包装箱内应装入下列文件:
- 1)产品合格证;
- 2)产品使用说明书;
- 3)附件及其他相关文件。
# 贮存
LED球泡灯包装后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%、通风、干燥、无腐蚀性介质的室内。仓库中应没有有害气体和易燃晚爆及有腐蚀性化学物质。灯具不可重压,且应无强烈机械震动、冲击和磁场作用等。
# 附录
LED球泡灯是替代传统白炽灯泡的新型节能灯。用于取代白炽灯时,为了使消费能直观的对比LED球泡灯与传统白炽灯(见表),LED球泡灯可以做如下的标示,如:“相当于40W的白炽灯”。此时LED球泡灯的初始光通量需满足表的要求。
区分 | 初始光通量(lm) |
---|---|
24W白炽灯 | 223 |
30W白炽灯 | 301 |
40W白炽灯 | 402 |
50W白炽灯 | 576 |
60W白炽灯 | 692 |
75W白炽灯 | 907 |
100W白炽灯 | 1306 |
150W白炽灯 | 2110 |
200W白炽灯 | 2990 |
注:白炽灯光通量来源于GB/T 10681-2009 高光通量白炽灯参数表。30W及50W初始光通量是分别由40W和60W等比推算。